按照2019年全省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筑網行動”要求,2019年6月下旬至9月下旬,青島開展為期3個月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季活動,切實提高我市群眾防范非法集資意識。
月息5%到7%?企業非法集資1930余萬元 法院這樣判
2019-06-08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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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記者 王洪智
被告人劉某某系某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企業經營資金短缺,委托邵某某以月息5%向社會融資。邵某某等人在青島地區公開宣傳并吸收投資客戶,2010年12月至2012年2月間,邵某某等人以月息5%到7%為條件,介紹30余名客戶向劉某某的公司融資,共計吸收存款1930余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作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法官表示,月息5%到7%這樣高的回報率你相信嗎?公司如有此凈利潤,自有大型銀行放貸,何需再到民間融資?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利用群眾求富心切、風險識別能力差,編造虛假信息制造輿論,欺騙社會公眾投資,是非法集資常采取的騙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