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時咱市民口袋里裝著5元錢沒什么,但公交司機就不一樣了,因為按照規定,除非他在發車前進行登記,否則在行駛途中被發現口袋內有現金,就有私拿乘客票款之嫌。近日,605路公交車司機王師傅就遇到了這樣的事——— 雖然他聲稱自己口袋內的5元錢是妻子給的買煙錢,只是忘了登記;但公司卻認為,這錢就是乘客的票款,這種私拿票款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所以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
因為5元錢合同遭解除
“我承認有錯,但不至于被解除勞動合同啊。我真是太冤枉了!”近日,自稱是島城605路公交車駕駛員的王師傅給記者打來電話反映。據王師傅介紹,11月8日傍晚6時許,他駕駛著一輛公交車行駛到海水浴場車站時,遇到公司4名稽查人員上車檢查。自覺沒有任何問題的王師傅非常配合檢查,他當即掏了掏自己的口袋,可沒想就在掏褲子左后口袋時,卻意外地掏出了一張5元紙幣。稽查人員立即進行了記錄,然后就下車離開了。由于這5元錢沒有進行登記,因此公司認為他私拿了乘客票款,此舉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便與他解除了勞動合同。
這5元錢到底是怎么來的呢?王師傅告訴記者,那是妻子給他的買煙錢。“那天我上中班,中午睡覺時,妻子往我口袋里塞了5元錢,說讓我買煙。可下午在發車前,我忘了買煙,也忘了跟車隊登記這5元錢,結果就被稽查查到了。”王師傅說:“我忘了登記身上的錢,確實有錯,但我真沒有拿乘客的票款啊。”
公司稱錢是乘客票款
11月26日上午,記者來到了公交605車隊所在的溫馨巴士分公司。該公司辦公室一位姓張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王師傅確實是他們公司的駕駛員,但前幾天因為私拿乘客票款,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被解除勞動合同。為此,他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關于王師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處理決定,大致內容是:11月8日,王師傅身上被稽查人員查出有5元紙幣一張。經調查,這5元錢在發車前未進行登記,是王師傅在行車過程中私拿的乘客票款,此舉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所以決定與之解除勞動合同。記者同時看到了王師傅給公司寫的一份檢查,主要意思是:我在發車前忘了登記自己口袋里的錢,這違反了公司規定,我深刻認識到了錯誤,以后一定改正。
對于王師傅所說的“忘記登記”,公司并不認同,“他不是新手,在正常情況下,這么重要的規章制度不可能忘記。再說了,我們是通過車上監控和乘客舉報才發現其有私拿票款行為的。”當記者提出看一下當天的監控時,遭到了拒絕。
專家稱司機可申請仲裁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認為,假如真有證據證明公交車司機私拿了乘客的票款,且公司有明文規定在前,那公司根據有關規定,與司機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并無不妥;但如果沒有證據能證明這一點,公司不能單憑口袋里的5元錢就認定其私拿了票款,并以此為由與之解除勞動合同。這件事中,一方認為沒拿票款,一方則認為拿了,這形成了勞動爭議。當事司機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王師傅告訴記者,他準備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仲裁申請,“這件事不僅關系到我的工作,最關鍵的是關系到我的人格。”
本報記者 李志波
[編輯: 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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