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雜志副主編羅昌平。
5月12日,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
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一場發酵5個多月的公開實名舉報終于有了結果。去年12月6日,《財經》雜志副主編羅昌平通過微博,向中紀委實名舉報原國家發改委副主任 、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稱其涉嫌學歷造假、有作風問題、與商人結成官商同盟。近日,羅昌平詳細還原了實名舉報劉鐵男的始末和心路歷程。
□談動機
試政府反腐決心否認“奉旨爆料” 羅昌平表示,最早是在2011年的七八月份,他在微博發現線索,就安排記者調查。當年11月,《財經》雜志發表了《中國式收購》和《倪日濤沉浮》,報道涉及時任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政商結盟。
后來,有很多人都猜測羅昌平實名舉報的動機,有說他是“奉旨爆料”“情婦維權的槍手”“個人英雄主義”等。這些都被羅昌平否認,他說動機不是一兩句話能說清楚的,因為事態每一刻都在變化。關于初始動機,他覺得這事情風險可控。通過自媒體新媒體的平臺來爆料,這不一定能成功,但風險系數沒那么大,他也是想試一下,看看政府的反腐決心。
當時他也想過后果,最糟糕的事就是被免職,但不至于有生命危險,因為這事足夠透明了,羅昌平也不擔心被某些人利用成為斗爭的工具。
□談過程
發出多條微博避免斷頭新聞 到他實名舉報時,可以在他的博客看到報道,但網上轉載的《中國式收購》都沒了。羅昌平說舉報的當天發生了很多戲劇性的事情。他當天上午11點多發的微博,能源局回應說“造謠”,還要報警,緊接著劉鐵男出現在出訪的新聞中。之后很多媒體官微開始轉載,輿論開始一邊倒。
后來,這件事一度淡出公眾視野,直到2013年1月30日,羅昌平發微博說“中央有關部門已就本人實名舉報一事立案調查,是立案調查而不止于受理。”其實是將一軍,希望能引起更多關注,不然又成斷頭新聞。但戲劇又發生了,當晚新聞聯播出現了前一天劉鐵男參加活動的畫面。
羅昌平表示,以媒體人的身份公開實名舉報高官,這其實給紀委帶來非常大的調查難度。現在公開化了,當事人、涉案人有很多時間來做充足準備。
三四月份是他艱難絕望的時期,他最親近的人得了絕癥,那段時間處理家事,要忙工作,要上課,還要兼顧隨時配合調查。他說,曾有人私下去他湖南老家調查他。他們用很溫和的方式,問他家里幾口人等一些特定的信息,此外沒有其他威脅。
□談反思
并不提倡媒體人當舉報人 羅昌平認為,網絡舉報很難會給反腐帶來質變。這么多年,僅僅是在舉報方式上發生變化,制度上并無突破。就劉鐵男案本身來看,先后經過了內部人舉報、媒體報道、老干部內部舉報、我的實名舉報四個階段,并不能說這是一種勝利。
他并不看好網友評價此事是反腐的“里程碑”式進展的說法,這僅僅是個案的突破,對制度本身并無貢獻。如果以劉鐵男倒臺作標本,它是不成功的,也不可復制。走到這一步經歷了很長時間,證據核實需要非常嚴謹。不可能每一次都由媒體人通過微博舉報,也不可能輕易找到一個省部級官員的貪腐證據。
羅昌平說,“我并不提倡媒體人當舉報人,這是很無奈的舉動”。個人行為和職務行為沒有明顯的界限,這不是職業新聞人應該采取的方式。
□談機制
應舉措保護受干擾舉報人 羅昌平提出,如果有人舉報,有關部門如公 、檢、法、紀等應該啟動一個評估程序,分兩部分,一是大體核實事實的真實性;二是要評估舉報人的安全等級 ,根據不同等級啟動不同保護措施。
關于怎么保護,首先,可以建立一套保密系統,實現公檢法在某一個層級的互通,提高辦案效率。第二,要有一個干預制度,如果舉報人受到非正常干擾,應該啟動保護程序。第三是事后追責,有媒體做過一項針對8000多人的問卷調查,結果八成人不看好實名舉報,對舉報后果也很擔憂。不過,羅昌平說“用自己的‘舉報信譽’去做這件事應該會給權力系統一個警示”。據《京華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