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6時20分左右,出租車司機王師傅上早班,從家里出來走到四平支路12號一居民樓下的時候,忽然發現平臺墻角處有一個管狀東西,還在不停地閃著紅光。他走上前仔細觀察發現竟然是一個"
炸彈",便趕緊撥打了110報警。及時趕到的十幾名臺東派出所民警,緊急挨家挨戶
疏散周邊居民。排查過程中,民警遇到了一名剛下樓的大爺,才知道"炸彈"原來是老大爺外孫的玩具。
居民小區發現"
危險品"
王師傅介紹說,他一開始并沒有在意,走了幾步發現那個東西上面還有一個小紅燈,不停地發出紅色的閃光。"我趕緊走近一看,發現竟然是一個‘炸彈’,上面還有一個小的計時器。這可把我給嚇壞了!。"王師傅說,他見此情形趕緊撥打了110報警,并守候在現場提醒過往的市民不要靠近。
民警挨戶疏散小區居民
接到報警后,十幾名民警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發現居民樓下面確實有一個疑似爆炸物的東西。民警迅速封鎖了現場,并提醒過路市民繞道而行。由于疑似爆炸物正好是在居民區里面,民警打算對現場周圍的居民挨家挨戶疏散,展開調查訪問。"當時時間比較早,有些居民都還沒有起床,我們只好一家一家地敲門,盡量說服居民,到安全的區域。"民警告訴記者,樓上的居民也非常配合他們的工作,穿上衣服便開始趕到樓下,并沒有造成恐慌。
"炸彈"原是兒童玩具
6時40分,民警走訪到一戶住在1樓的
居民家時,一名還沒睡醒小孩的一句話,卻讓民警感到有些無奈,小孩"不屑"地看了一眼民警說:"叔叔,這不是炸彈,是假的。我們昨天還看有人玩過。"民警詢問是誰玩過時,小孩說,他也記不得是誰玩過了。民警仍然不放棄排查,排查到居民樓3樓碰到了從樓上下來的老大爺。民警向老人講明當時的情況,并提醒他盡快疏散時,老大爺卻面露難色。"對不起警察同志,這個可能是我外孫玩的東西,昨天放在樓下可能忘拿回來了。"老大爺解釋說。他帶領民警趕緊到了5樓向外孫詢問情況,才知道"炸彈"原來是小孩購買的玩具。"炸彈"玩具已經被警方沒收,小孩在其監護人的帶領下,到派出所說明了情況。(記者 王世鋒 通訊員 李旭東)
引起社會恐慌要擔責任
對此,大成律師事務所王文濤律師表示,如果說是一些不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小孩玩仿真槍、玩具炸彈等兒童玩具時,引起了一定的社會恐慌,一般不會追究他們的責任,但可以要求孩子的監護人盡到相應的看護義務。如果是獨立民事行為能力人,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等物質,擾亂了社會秩序,則應該按照《
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
刑法》做出相應處罰。嚴重的話,還應該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