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9月8日訊(記者 劉雪蓮) 從今年7月1日起,企業
招聘就業困難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每名人員每月可獲得社會
補貼524元、崗位補貼200元,每月共計724元。記者8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為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健全面向城鄉勞動者的政策扶持體系,近日,本市下發了《關于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發放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對補貼標準也進行了詳細規定,2013年社會補貼標準為企業招用每人每月524元,個體工商戶招用每人每月411元;崗位補貼標準全市統一為每人每月200元。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對自初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