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南昌5月12日電 5月9日,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被遣返回國。記者12日從江西省紀委獲悉,2011年李華波一案案發后,江西先后共有57名相關人員被追究責任,其中37人受到紀律處分,1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此外,共有5名廳級干部和17名處級干部被問責。
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時任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股長的李華波,通過私蓋偽造的公章、提供虛假對賬單等手段,轉移縣財政局資金9400余萬元,后于2011年1月潛逃至新加坡。
江西省紀委認為,李華波案暴露出江西有關部門存在財政和金融監管不力、用人失察、對公職人員出境疏于管理、護照辦理管理存在漏洞等諸多問題。
為此,江西省紀委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完善人員管理及證照、資金監管制度工作。
李華波到案后,江西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完善證據,依法提起公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