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濟南9月17日訊(記者劉飛躍)17日,記者從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獲悉,原定于9月17日宣判的全國專車第一案再次延期審理,延期3個月,最晚將在12月16日之前作出判決。據悉,這已經是該案第二次延期審理,3個月后或將公開宣判。
“專車案又延期了3個月,需要等到12月份才能作出判決,延期的原因是案情比較敏感、重大而且復雜。專車案是社會上比較關注的一個話題,法院還需要盡量謹慎一點,調查詳細一點,把案件辦好。”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稱。
2015年1月7日,濟南專車司機陳超使用滴滴打車軟件,將兩名乘客從八一立交橋送至濟南西客站,被濟南市客管中心的執法人員認定為非法運營,罰款2萬元。因不服處罰決定,陳超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濟南市客管中心撤銷處罰。2015年3月18日,法院正式受理該案,于4月15日開庭。
據悉,這是全國專車第一案的第二次延期。今年3月18日上午,專車司機陳超的代理律師李文謙發布消息稱,2015年6月17日應是該案宣判的最后一天,但實際上并未作出判決。但審判長告知由于該案案情復雜,需要延期三個月后在2015年9月17日前作出判決。
“如果案件最終決定了可以宣判,那么就需要在12月16日之前作出判決。因為現在案件的結果還沒有出來,至于何時宣判以及以何種方式宣判到時候再定,該案也有可能公開宣判。”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稱。
“看來案子確實很難判,謹慎一點好。如果我們完全沒有勝算的話,應該早就判了。或許等交通部專車監管意見出臺之后,法院可能好判一些。”李文謙說。
對于全國專車第一案,接近濟南市交通局的業內人士稱,案件單純從案情來說并不是非常復雜,但是案子非常容易被民眾過度解讀和放大。“如果判專車司機贏,那么民眾以為支持專車,但如果判專車司機輸,那么可能與交通部支持專車的政策相悖。或許等專車監管意見出臺之后,專車第一案才能判決。”該業內人士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