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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老賴被執行法院帶回執行局。
文/圖 半島記者 孫桂東 實習生 郭田 通訊員 趙卿
把財產全部轉移到女兒名下,叫囂想拘留就抓緊,別浪費口舌、浪費時間……11月11日凌晨4時,黃島法院的執行法官們開始行動,而后將一名老賴堵在被窩里。他女兒了解實情后,主動履行了義務。
轉移財產拒不還錢 11日凌晨五點,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李某某堵在被窩里。被帶回執行局的李某某,態度惡劣,叫囂著“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法院想拘留的話就抓緊辦手續,不用浪費口舌、浪費時間”。
申請執行人韓某某原系黃島某機械加工企業的職工,被執行人李某某系該企業的大股東并擔任法定代表人,該企業的另一股東是李某某的妻子郭某某。2013年4月13日,韓某某在工作中受傷,左手食指和中指大部分缺損,構成九級傷殘,因未得到賠償,韓某某向黃島法院提起雇員受害賠償訴訟,后經黃島法院和青島中院兩審終審,最終判令機械加工企業賠償韓某某各項損失17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該企業拒不履行,2015年7月11日,韓某某向黃島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過程中,李某某與其妻子將企業注銷,法院依據韓某某的申請依法變更李某某與其妻子為案件被執行人。法院多次督促兩被執行人履行義務,李某某聲稱,一個指頭只賠一萬元,其余的一個子也別指望他多掏。法院經調查發現,李某某在案件二審過程中將自己名下的三套房產和一輛漢蘭達越野車已過戶給其女兒,兩被執行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女兒知情后主動還錢 為督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的法院判決,依法兌現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黃島法院重點遴選涉民生案件采取凌晨執行行動,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并邀請報紙、電視臺等新聞媒體的記者參與執行,進行媒體曝光。
被執行人李某某被帶到執行局后,其妻立即通知了他們在銀行上班的女兒,李某某女兒來到法院了解了全部案情后恍然大悟,“我一直沒弄明白為什么突然對我這么好,把房產、車輛都過戶給我,我還想不會得了什么不好的病吧?原來是為了逃債!”李某某女兒當場交付了5萬元,并將漢蘭達越野車主動交到法院提供執行擔保,書面承諾在一個月內將案件全部履行完畢,若不能履行完畢則同意法院拍賣該車償債。
49名老賴被查控 當天,法官們分成四個組,在“11·11”這一天四柄執行利劍齊出鞘,直指抗拒執行、規避執行等違法行為。據悉,此次行動主要針對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涉信訪案件,經過精心準備,遴選40起案件進行重點突破。通過行動,對40起案件的49名被執行人進行查控,拘傳25人,拘留5人,扣押汽車2輛,搜查企業法人的經營場所1處,完全執結案件11件,執行到位案款67萬余元,達成執行和解案件14件,執行到位案款34萬余元。
在此次行動過程中,執行局長親自掛帥,統籌指揮,執行局各部門、配合默契、行動迅速、程序規范、措施有力。通過凌晨集中行動,有力打擊了規避執行行為,有效樹立了法院司法權威。黃島法院執行局長宗桂平向記者介紹,此次行動是響應青島中院“執行利劍”活動而開展的,目前該院已將集中執行行動常態化,近期還將繼續開展以凌晨行動為主的多種集中執行活動,保持對“老賴”的高壓打擊態勢。宗局長還介紹,下一步該院將利用電子大屏幕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進行公開曝光,希望廣大“老賴”能珍視名譽、重視信譽,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