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折優惠買單時卻成原價 友客便利店解釋“標簽貼錯了”
馬先生所購的酸奶(來源:受訪者)
信網2月6日訊(記者 趙寶輝)“購買酸奶時,外包裝上明明粘貼了‘九折’標簽,結賬時收銀員卻按照原價進行了收取。”1月30日上午九時,市民馬先生在友客便利店寧夏路地鐵站店遭遇了上述一幕。馬先生個人認為,商家此舉是在虛假宣傳,“明明不打折,為何要打出這樣的標簽?”
馬先生在位于青島市南區的中聯廣場上班。1月30日上午,他跟往常一樣,在上班前走到友客便利店買了一瓶味全益生菌酸奶。這瓶酸奶的價格簽顯示是8.9元。不過,瓶身上粘貼了一張印有“九折”的貼紙,“很明顯這瓶酸奶就是在打折。”
令他沒想到的是,收銀員在結賬時卻仍然收取了8.9元。“按照優惠價,應該是8.01元才對,為何多收了我將近9毛錢?”事發后,馬先生當場就找到了收銀臺工作人員詢問說法,“對方一臉不耐煩的樣子,就告訴我‘這個不打折!愛要不要,不要的話就給退了。’”
馬先生說,自己不是斤斤計較的人,在這件事情上他認為商家在處理問題方式上存在問題。“我不是有多看重這9毛錢,而是這件事情讓人很不舒服。商家既然貼出了打折標簽,應該按照折扣價收錢。”此外,他注意到,在相同品類的酸奶中,粘貼優惠貼紙的這款明顯賣得比較快,故猜測給消費者構成了誤導。
信網了解到,涉事商家系青島友客連鎖管理有限公司運營。針對馬先生的遭遇,這家店的工作人員表示,可能是標簽貼錯了,“這款產品以前做過活動,但是現在的確已經停了,也可能是沒有把標簽及時撕下來。”
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的馬洪力律師評析,該超市對商品所設的促銷折扣標簽,是直接以優惠告示方式作出的承諾,且標簽明顯對應產品信息,所以應當認定這就是針對消費者所購這瓶酸奶作出的優惠設置。消費者作為信息接收方,有理由認為貨架上商品與折扣信息是一一對應的,并相信商家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因此,消費者基于該信息進行的購買行為也應是合法有效的,商家應對此起交易的優惠履約。
市南區市場監管局回應,此事已接到投訴,將派執法人員現場進行調查,如若商家存在惡意營銷,會依法依規處理。“辦案經驗告訴我們,很多時候商家的收銀系統出現問題時也會對優惠價讀取錯誤,具體情況還得需要執法人員調查取證后才能給出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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