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春曉 實習生 楊玉潔 報道
本報濟南8月13日訊 依照《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于第六批
取消和調整
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要求,近日,省政府下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
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取消行政審批事項63項,下放行政審批事項56項。
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中,包括省發展改革委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批、省教育廳的舉辦國際教育展覽審批、省文化廳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設立審批等63項。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中,包括省安全廳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省水利廳利用大壩壩頂兼做公路審批,省環保廳省重點項目防治污染設施運行管理許可等56項。
記者發現,在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中,有不少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釋放政策利好:省國稅局和省地稅局都取消了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審批;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三級資質審批、二級城市供水企業經營許可、污水處理企業經營許可、垃圾處理企業經營許可,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放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生產企業除外)衛生許可、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由省衛生廳下放到設區市衛生主管部門。餐飲服務許可審批也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到設區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此外,設立舊機動車鑒定評估機構審批、加工貿易業務進出口和內銷審批(重點敏感商品和關稅配額管理商品除外)、總投資1億美元以下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及注銷審批(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原由商務部或省商務廳批準設立總投資1億美元以下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變更及注銷(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等也下放審批權。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