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5月20日訊(本報見習記者 殷萍 通訊員 張君臣 于泳) 近日,青島市環保局
黃島分局將6項環保行政審批權下放至各大功能區,涉及
污染物排放許可,拆除、閑置、關閉污染防治設施、場所,夜間連續施工作業證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許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建設項目試生產環境保護審核。
據悉,黃島環保分局專業人員分別就環保審批條件、流程、期限對各大功能區承接人員進行了專題培訓,并公布了業務指導電話,加強對環保審批工作的指導。“受委托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根據行政審批程序、條件、提交材料目錄、時限等要求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鼻鄭u市環保局黃島分局副局長王建輝介紹。
“環保行政審批權下放后,受委托單位在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必須以黃島環保分局的名義實施?!鼻鄭u市環保局黃島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需要制作審批文件或發放證照的,必須加蓋黃島分局行政審批專用章,使用統一下發的證照。超越職權或以自己名義行使行政審批權、放棄受委托行政審批權、不按規定條件行使行政審批權的,將視情況要求受委托單位整改或收回委托的行政審批權。
相關負責人表示,受委托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在委托權限和委托實施條件范圍內以委托機關的名義行使職責。按照規定,各大功能區要將賦權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按月兩次以報表或臺賬的形式向青島市環保局黃島分局備案。為加強夜間施工監管,“夜間連續施工作業證明”要在審批當日備案。有四種情況各大功能區無權審批,包括建設項目跨區市的;國家環保部、省環保廳委托市環保局審批的;產業發展指導目錄中屬于產業限制類的,并由市發改委審批、核準及備案的;重污染、環境風險高的化工等行業應編報告書的。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