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北方
在安徽省臨泉縣車禍受傷的老人被派出所帶到醫院處理傷口后,竟離奇地出現在河南境內。日前,記者獲悉,曾引起極大社會關注的“臨泉重傷老人倒在河南路邊”事件處理最終結果已經出來。案件從2014年開始至2016年,歷經審理、抗訴、再審,最終在阜陽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涉事民警以及當事派出所所長齊某某等三人,犯濫用職權罪,但三人均被免予刑事處罰。(6月29日《市場星報》) 臨泉縣此次事件中,離奇而且讓人寒心之處至少有三點。一是老人車禍后,當地派出所已經出警,而且還帶老人進行了傷口包扎等處理,但最終,民警選擇了將老人從安徽扔到河南。二是事情敗露之后,派出所所有人采取了“統一口徑”的應對態度,公然撒謊抗拒調查。三是,三名涉案民警雖然都被判決犯濫用職權罪,但又均被免予刑事處罰,這樣的處理明顯重罪輕判,無法實現懲戒效果。
事實上,類似的拋扔并非安徽省臨泉縣涉事派出所獨有。但幾乎每一起類似事件中,都存在一個共同的問題,即醫院也罷,派出所也好,都有“不給自己添麻煩”的心理。所以,有效約束公職人員承擔崗位職責、敬畏工作責任,才是避免此類事件發生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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