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懸賞496.7萬元!青島中院發布懸賞公告,有他的財產線索抓緊提供
2025-08-1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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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則懸賞通告,被執行人焦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征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申請執行標的49672643元,凡向法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線索),幫助法院執行到位的,按實際到位執行款的10%支付懸賞金。也就是說,最高懸賞金額達到496.7萬元。
被執行人:焦飏,男,1972年7月17日生,漢族,戶籍所在地青島市嶗山區北宅606號,居民身份證號:370628197207170037。
懸賞事由:煙臺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24)煙仲字第397號裁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征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申請執行標的:49672643元
懸賞條件: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有效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線索),幫助法院執行到位的,按實際到位執行款的10%支付懸賞金。
舉報電話:0532-83099876(周法官)
本公告有效期:2025年8月13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止。如申請人在期限屆滿前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本院將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中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通告即時失效。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員的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