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信報3月2日訊 劉小姐今年21歲,剛從學校畢業(yè),3月2日,她撥打了信報熱線80889088。“我是三天前在延安二路夜市購買的床上三件套,當時說好褪色就退貨,但后來我去找攤主,她卻說我已經(jīng)洗了,不能給我退。”劉小姐有點氣憤了,如果我不洗,我怎么知道這些東西會褪色呢?經(jīng)過一番理論,最終劉小姐還是接受了攤主的意見,用曾購買的三件套,換了一個自己根本用不上的枕頭。
劉小姐說因為沒有發(fā)票,僅僅是口頭上約定,所以攤主不退也有自己的理由,“可是作為消費者,難道在夜市上購買的東西不滿意,就只能不了了之了嗎?”
在夜市購物根據(jù)承諾想退貨,該怎么辦呢?記者咨詢了市北區(qū)消保委的劉會利主任,劉主任說,遇到這類情況,首先要找攤主協(xié)商解決,行不通的話,就可以參照市場管理的相關服務條例,找到夜市管理部門協(xié)調(diào)了。“因為是在固定攤點購買的,而這些固定攤點都要受夜市管理部門的領導,所以主辦單位應出面。但如果是流動商販,那就不好處理了。當然,夜市上購物,還需要消費者自己瞪大眼睛,增加霧里看花的能力。”(記者 吳鯤)
(來源:半島網(wǎng)-城市信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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