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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在業主車上的通知
位于四方區南昌路的林語山畔小區物業最近重新制定了《關于整頓林語山畔小區車輛停放秩序通知》,但是對于其中的一些規定,讓居民很惱火。
9月12日上午,記者來到了林語山畔小區,一位居民向記者詳細介紹了物業對于停車位的管理辦法,她說:“小區里每個地上車位的租金為每月100元,地下車位的租金為每個每月200元,包年1800元。我們覺得物業突然擅自向業主收取車位費很不合理。另外,物業將地下停車位出租給了一家車行,卻在小區的公共道路上設臨時停車位出租給業主停車。這些臨時車位的收費標準還沒給出。交了錢還不保安全,物業貼在小區里的通知稱停在小區的車輛安全由車主自負。那么他們這錢收了對我們來說有什么好處?”
一位張姓業主接著說道:“在小區地上車位不夠的情況下,物業將地下車庫的部分車位租給了車行當車庫,而在公共道路上設了臨時車位,業主只有交上1200元定金的情況下才能得到門禁卡將車輛開進小區。”
居民所說是否屬實? 記者看到,小區內不少車上都貼著張紙,上面寫著《關于整頓林語山畔小區車輛停放秩序的通知》,其大概內容為:小區實行車輛封閉管理,小區出入口啟用道閘門禁系統,車輛出入小區一律自動打卡開啟、關閉道閘。有租賃地下車位的居民預約登記,交1200元定金后發放臨時出入IC卡,以及啟用道閘門禁控制系統,已辦理車位租賃手續的車輛憑卡自行開啟。
記者注意到在這份通知中,并沒有寫明地上車位是否需要交齊1200元定金。為了了解清楚,記者來到了位于小區2號樓2單元的青島育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對方工作人員對于記者所提出一些問題并沒有做正面回答,在說到地下車庫出租給車行的問題時,物業經理告訴記者:“地下停車庫的產權歸開發商所有,我們起初要租給小區的業主,但是小區的業主并不租,那還能怎么辦?”
文/圖 記者 魏相相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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